提問:為什麼我們都說“工作-生活要平衡”?
工作不能僅僅只是生活的一部分,而不是與生活平等嗎?
從某種程度上來說,把找工作,上班當做生活的重心,而忽略了其他事物-例如健康,家庭,朋友,愛情,愛好,興趣等等,這是一項輕罪,我們認為這就是所謂的“生活”,並且還在努力嘗試平衡兩者?
這本身就是一個錯誤的前提,因為我們在努力應付一件事,工作,還有千千萬萬其他的事情。難怪沒有人能找到二者的平衡。
我們最理想的工作是充滿樂趣,並且與個人夢想和抱負掛鉤。但是,現實是,我們需要生存,掙錢的渠道也許不一定是我們享受的過程。
我們擁有生命,並且要活下去,所以我們為了生存而工作,生活包含了工作,而不是與工作平衡。
然而,如果我們必須把工作和生活中其他事情並列看待,那麼僅僅從數量來看,我們是不是不該每週只工作3.5天,剩下的3.5天就是週末,我們可以做自己喜歡,感興趣的事,睡覺,恢復精力等等?
我明白平衡不一定表示把時間平均分給每一件事,但是,如果我們連分給“工作”和“生活(這包含了其他所有的事)”的時間都不相等,那我們又如何尋找平衡呢?
我建議我們花半周的時間工作,半周的時間享受生活。
不論我多麼贊成Tim Ferris書中的觀點,但是,一周只工作4個小時的生活對於大部分人來說都不可能實現。或許當我恢復正常時,我會在全世界範圍內與大公司們合作,展開一項計劃,讓它們的職員每個星期只工作3天半,如果超出工作時間,那就付加班費。公司不會失去生產力,它們只需雇用更多的員工輪流倒班。我確定,一些管理諮詢公司/人力資源專家會很樂意展開這個項目,給公司提供如何組織它們的員工輪流倒班,為公司創造更多價值的建議。我也可以做這個項目,但是我不喜歡幻燈票展示和花花綠綠的表格。
可是,我有什麼資格抱怨呢?現在的我,沒有工作。當我不累的時候我就坐在電腦前漫談。接著我就睡覺,或者吃東西,鍛煉,跟狗狗玩。
我該去看醫生了,我該走出這個屋子做點什麼了。但這不是份掙錢的差事……
翻譯:賈冬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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